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判監禁3年1個月
- The HKer
- Feb 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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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因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涉及「暴動罪」,被判監 3 年 1 個月。此案標誌著香港 2019 年 7·21 元朗事件的司法定性,亦成為香港近年政治環境劇變的又一例證。
林卓廷被判監「暴動罪」成事關鍵
林卓廷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西鐵站遇襲事件中受傷,當時大批身穿白衣的男子持木棍、鐵通襲擊示威者及市民,而警方被指遲遲未有行動,事件引起公眾極大關注。
不過,法官陳廣池在去年 12 月裁定,林卓廷並非現場「調解人」或單純「保護市民」,而是透過言語行動**「煽動衝突」,並認定其行為屬於暴動罪**。
法庭裁定他試圖利用現場情勢達到政治目的,因此林卓廷被判監禁 3 年 1 個月。
6 名同案被告同樣入獄 最長 2 年 7 個月
與林卓廷同案的 6 名較低調的被告被判監 2 年 1 個月至 2 年 7 個月不等,當中部分人曾向白衣人擲物或用水喉噴水,法庭駁回其「自衛」說法,指他們的行為亦屬參與暴動。
判決公佈後,公眾席內有人落淚,部分支持者在法院外舉起手勢,高呼「加油」聲援。7·21 事件的爭議與後續影響
2019 年 7·21 元朗襲擊事件被視為反修例運動的關鍵轉捩點,許多市民對警方當晚的遲遲未行動深感不滿,進一步激化社會對立。
根據本地媒體報導,約 10 名白衣人早前已因涉及該事件被定罪,但今次裁決對事件的法律定性可能影響深遠。
林卓廷在求情信中寫道:「曾經相信的對與錯,如今變成罪行。我無怨無悔,唯一內疚的是令親人痛心。」但法官認為他並無真正悔意,未予減刑。
林卓廷早前已被判國安法案件 6 年 9 個月
這次判刑並非林卓廷首次面對牢獄之災。他已因「最大型國安法案件」被判監 6 年 9 個月,目前仍在服刑。
上週,他所屬的民主派政黨已啟動解散程序,進一步突顯香港自 2020 年《國安法》實施後的政治轉變。
2019 反修例運動的後續影響
2019 年的示威運動最初由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引發,雖然政府最終撤回條例,但示威者進一步提出普選特首、警察問責等訴求。
這場運動被視為 1997 年香港回歸以來對政府最大挑戰,中國政府最終於 2020 年實施《國安法》,導致大量民主派人士被捕、流亡或噤聲,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轉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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